邯郸四中特长生招生简章(招生简章 邯郸市第四中学特长生招生)
招生简章 | 邯郸市第四中学特长生招生
一、特长生加分标准
1. 文艺类特长生:
(1)参加省、市文艺比赛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(含省、市级汇演、展演、评比);
(2)参加全国中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;
(3)参加市属优秀艺术团体,被确定为文艺类骨干人才;
(4)获得省级及文艺类竞赛裁判或技能考核证书;
(5)参加省级及文艺类实践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考生。
2. 体育类特长生:
(1)参加省、市一类运动会获得前三名;
(2)参加省、市二类运动会,获得冠亚季军;
(3)参加全国中学生体育竞赛,获得一等奖;
(4)被省、市委、政府和公安部门确定为优秀后备力量;
(5)获得省、市体育竞赛裁判或技能考核证书。
3. 学科类特长生:
(1)参加全国及赛事并获得一二等奖;
(2)参加世界及知识竞赛并获得优胜;
(3)拥有某门学科的学术类荣誉,如获得国家级论文奖、优秀学员等;
(4)被省、市教育部门指定为学科类骨干人才或学科类竞赛教练员。
二、报名时间和方式
1. 报名时间:
暂未确定,请关注我校官网或拨打学校电话(0310-XXXXXXXX)咨询。
2. 报名方式:
报名时间到达后,考生(或家长)持本人身份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。同时,还需在报名时提交个人特长证明材料。
三、特长生面试和录取
1. 面试时间:
请关注我校官网或拨打学校电话(0310-XXXXXXXX)咨询。
2. 面试内容:
根据报名考生所报特长类别,邀请专家对考生进行现场实际操作或观察考生表演等形式的面试。
3. 录取标准:
根据我校特长生加分标准,按照分值从高到低排序,依次录取。如有相同分值,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录取。
是邯郸市第四中学特长生招生简章,如还有疑问欢迎致电我校招生办公室(0310-XXXXXXXX)咨询。